斗顶新苑项目出让地块四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(R21)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和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》(环办土壤〔2019〕63号)规定,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6月15日组织召开《斗顶新苑项目出让地块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评审会。参加会议的有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、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、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(申请单位)、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调查单位)代表和3位评审专家(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中随机抽取)。
Copyright 2009 福州市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
网站标识码:3501000001 公安备案号:35010402350168 闽ICP备11009988号
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承办 邮箱:fz_szf@sina.com